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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农田地膜残留处于清洁水平

时间:2023-12-27     作者:王月英【转载】   来自:甘肃三农在线

1.现场采样.jpg

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“一张网”要求,2023年,省农业生态总站在全省布设960个省控点对农田0~30cm耕层地膜残留进行监测,为加强全省地膜残留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。据监测数据,2023年全省农田地膜残留量平均值为1.3015kg/亩,97.8%的监测点地膜残留量不超过5kg/亩,远低于国家农田地膜残留量限值(待播农田耕作层内地膜残留量限值应不大于75.0kg/hm2),没有达到污染等级的县市区,全省农田地膜残留总体处于清洁水平。与2018年相比,全省农田地膜残留量下降了36%,且近年来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,充分体现了全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成效。

2.样品清洗.jpg

一是完善监测网络。在国家布设30个地膜残留国控监测点的基础上,从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列出384万元地膜残留监测补助资金,在全省82个覆膜县市区按照每3万亩覆膜面积布设1个监测点位的原则,加密布设省控点位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,并同步调查监测点地膜使用回收基本情况,建立较为完善的、长期稳定的的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网络。

3.样品称重.jpg

二是强化监测组织。年初制定印发《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方案》,对全年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。由省农业生态总站统一组织,市县农业环保机构具体实施,利用省农科院国控监测点承担单位技术培训力量,指导各地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样品采集和数据填报。通过微信工作群、QQ工作群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,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。

4.样品整理.jpg

三是评价残留水平。依据《农田地膜残留量限值及测定》(GB/T 2453—2010),并参照《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》(DB37/T 4176—2020),结合监测点覆膜年限、种植户主体、回收方式等因素,系统分析各地地膜残留状况,客观评价全省地膜残留水平,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减轻地膜残留的对策建议。

编辑:许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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